{ 自 我 介 紹 }
一、宗旨:
iART科技與藝術媒合創新育成中心為促進台灣文創產業之永續發展,提升創意人力資本與企業能耐,深化產業環境內涵,厚實產業競爭力,並落實本院文創產業研究與人才培育於產業實踐,特成立「iART科技與藝術媒合創新育成中心文創育成與研發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主要任務如下:
(一) 研發文創企業育成服務之創新模式;
(二) 輔導文創人才創業與企業創新;
(三) 促進國內外文創人才與企業之產官學研交流;
(四) 深化跨學門跨業跨界之資源整合。
三、 主要育成產業對象:
(一)視覺藝術產業: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將創作作品朝向產業化發展,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創作內容、媒材、主題均不限。
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有意願且能配合接受育成中心培訓輔導,開發創新商業營運模式與藝企合作模式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類別不限。
文化空間與展演: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營運文化展演空間,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類別不限。
工藝產業: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將創作作品朝向產業化發展,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創作內容、媒材、主題不限。
其他:與文化、創意、設計產業等相關產業者。
iART科技與藝術媒合創新育成中心為促進台灣文創產業之永續發展,提升創意人力資本與企業能耐,深化產業環境內涵,厚實產業競爭力,並落實本院文創產業研究與人才培育於產業實踐,特成立「iART科技與藝術媒合創新育成中心文創育成與研發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二、本中心主要任務如下:
(一) 研發文創企業育成服務之創新模式;
(二) 輔導文創人才創業與企業創新;
(三) 促進國內外文創人才與企業之產官學研交流;
(四) 深化跨學門跨業跨界之資源整合。
三、 主要育成產業對象:
(一)視覺藝術產業: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將創作作品朝向產業化發展,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創作內容、媒材、主題均不限。
音樂與表演藝術產業:有意願且能配合接受育成中心培訓輔導,開發創新商業營運模式與藝企合作模式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類別不限。
文化空間與展演: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營運文化展演空間,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類別不限。
工藝產業:創作個人或團隊不拘,有興趣且有計畫將創作作品朝向產業化發展,且能配合育成中心的進駐時程與各項權利義務者,創作內容、媒材、主題不限。
其他:與文化、創意、設計產業等相關產業者。